由于電廠有220V(187~253V,額定為18節(jié)12伏蓄電池)或110V(93~126V,額定為9節(jié)12伏蓄電池)直流系統(tǒng);電廠為了節(jié)約成本,此直流系統(tǒng)直接作為UPS電源的直流輸入;電廠有專門的電力直流操作屏給蓄電池充電;要求UPS電源直流輸入電壓為220V或110V,且不要求UPS電源具有充電功能。常規(guī)UPS電源工作所配的電池組是單獨使用的,其直流輸入端的反灌雜訊較大,如果蓄電池直接并入UPS電源的BUS中,UPS電源會對蓄電池上產(chǎn)生較大的電磁干擾,嚴重時會影響直流系統(tǒng)的正常運行,而電力UPS電源的直流輸入端一般要求裝有反灌雜訊抑制器,如逆止二極管等,使UPS電源對直流母線的影響。
儲能電池的工作全部是在浮充狀態(tài),在這種情況下至少應每年進行一次放電。放電前應先對電池組進行均衡充電,以達全組電池的均衡。要清楚放電前電池組已存在的落后電池。放電過程中如有一只達到放電終止電壓時,應停止放電,繼續(xù)放電先消除落后電池后再放。
核對性放電,不是首先追求放出容量的百分之多少,而是要關注發(fā)現(xiàn)和處理落后電池,經(jīng)對落后電池處理后再作核對性放電實驗。這樣可防止事故,以免放電中落后電池惡化為反極電池。
平時每組電池至少應有8只電池作標示電池,作為了解全電池組工作情況的參考,對標示電池應定期測量并做好記錄。
日常維護中需經(jīng)常檢查的項目有:清潔并檢測電池兩端電壓、溫度;連接處有無松動,腐蝕現(xiàn)象、檢測連接條壓降;電池外觀是否完好,有無殼變形和滲漏;極柱、 安全閥周圍是否有酸霧逸出;主機設備是否正常。
設備對電源的要求
供電方式和電源頻率
設備的供電方式分為單相交流220V和三相交流380V,頻率為50Hz。在設備的購置和安裝中應當予以確認
使用電壓范圍
一般設備使用的工作電壓,其容許變化范圍為額定電壓的±10﹪,對220V電壓而言,范圍在198~242V。部分進口設備的正常工作電壓為220~240V,或為210~230V之間其容許工作的范圍較小。若供電電壓不穩(wěn)定,或超出額定電壓將可能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,甚至嚴重的不良后果。
供電容量
常以VA或KVA表示。供電容量應大于設備的額定容量20﹪至40﹪,不容許滿負荷或超負荷供電運行。